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300元×3=900元)
3、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
4、家庭成员无商业用房、工商注册、纳税、车辆等信息
5、申请人在许昌市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6、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7、申请人年满18周岁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市住房保障部门
公租房租金标准待市政府批复后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