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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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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

英文名:Xuchang University 简称:“许院” 所在地:许昌 院校代码:10480 类型:理工类/工科类/师范类

省属本科
  • 许昌学院招生简章

许昌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一览表2020-07-25
所在院部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普通本科计划专升本计划学费标准(元/年?生)河南录取批次咨询电话(0374)数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综合80455000本科二批2968958统计学理科综合505000本科二批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综合1605000本科二批2968700电子信息工程理科综合1005000本科二批通信工程理科综合605000本科二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科综合1205000本科二批机械电子工程理科综合605000本科二批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理科综合405000本科二批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理科综合1005000本科二批2968711工程造价理科综合805000本科二批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理科综合605000本科二批信息工程学院(智能交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综合1205000本科二批2968771数字媒体技术文理兼收705000本科二批网络工程理科综合605000本科二批物联网工程理科综合805000本科二批信息安全理科综合305000本科二批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科综合805000本科二批交通工程理科综合405000本科二批2957027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理科综合405000本科二批食品与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理科综合80255000本科二批2968812食品质量与安全理科综合801005000本科二批制药工程理科综合605000本科二批生物制药理科综合405000本科二批化工与材料学院化学理科综合405000本科二批2968783应用化学理科综合605000本科二批化学工程与工艺理科综合405000本科二批材料科学与工程理科综合505000本科二批纳米材料与技术理科综合605000本科二批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理科综合605000本科二批城市与环境学院地理科学*文理兼收705000本科二批2968710地理信息科学文理兼收405000本科二批风景园林文理兼收605000本科二批测绘工程理科综合505000本科二批医学院医学检验技术理科综合705500本科二批3278386文史与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学*文科综合1301004400本科二批2968961汉语国际教育*文科综合304400本科二批历史学*文科综合504400本科二批戏剧影视文学文理兼收808000艺术本科A段播音与主持艺术文理兼收908000艺术本科A段外国语学院英语*文理兼收120604400本科二批2968966商务英语文理兼收604400本科二批翻译文理兼收604400本科二批商学院电子商务文理兼收604400本科二批2968967工商管理文理兼收401804400本科二批经济学文理兼收404400本科二批财务管理文理兼收604400本科二批人力资源管理文理兼收404400本科二批会计学文理兼收604400本科二批旅游管理文理兼收504400本科二批法学院法学文理兼收901004400本科二批2968965知识产权文理兼收404400本科二批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文理兼收605000本科二批2968968学前教育*文理兼收704400本科二批小学教育*文理兼收902204400本科二批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文科综合604400本科二批2968562体育学院体育教育*文理兼收1504400本科提前批体育2968959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学*文理兼收70508000艺术本科A段2996883绘画文理兼收308000艺术本科A段视觉传达设计文理兼收708000艺术本科A段环境设计文理兼收608000艺术本科A段产品设计文理兼收308000艺术本科A段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文理兼收90208000艺术本科A段2968736舞蹈学*文理兼收408000艺术本科A段国际教育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文理兼收10016000艺术本科B段2968938舞蹈学(中美)文理兼收3015000艺术本科B段戏剧影视文学(中英)文理兼收6016000艺术本科B段学前教育*(中美)文理兼收9014000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中加)文理兼收6014000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美)文理兼收8014000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俄)理科综合6014000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美)理科综合10014000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俄)理科综合12014000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俄)理科综合10014000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理科综合10014000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具体招生计划,请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学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专升本学制二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学制五年。 ◆师范类:凡带*的专业属于师范类。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文理兼收。 ◆专升本:招收省内高校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除以上招录专升本专业外,另招录市场营销专升本计划100人。 ◆招录四个对口本科专业:其中体育教育30人、音乐学30人、酒店管理40人、旅游管理50人。详情
许昌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计划表.doc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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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2020年专科招生计划一览表2020-07-25
所在院部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年?生)学制录取批次咨询电话(0374)医学院药学文理兼收604800三年高职高专批3278386护理文理兼收4004800三年高职高专批康复治疗技术文理兼收1204800三年高职高专批医学检验技术文理兼收1704800三年高职高专批卫生监督文理兼收304800三年高职高专批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理兼收808000二年高职高专批2968771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兼收308000二年高职高专批软件技术文理兼收408000二年高职高专批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文理兼收508000二年高职高专批国际教育学院市场营销(中加)文理兼收4011000三年高职高专批2968938艺术设计(中美)文理兼收8013000三年艺术类专科音乐教育*(中美)文理兼收4011000三年高职高专批护理(中英)文理兼收6012000三年高职高专批◆具体招生计划,请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详情
许昌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一览表2020-07-25
序号专业名称是否师范是否艺术计划备注1法学1002小学教育是220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计划9人3数学与应用数学是454食品科学与工程25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计划3人5食品质量与安全100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计划6人6工商管理180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4人7市场营销100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计划6人8汉语言文学是1009英语是6010音乐学是是2011美术学是是50详情
许昌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许昌学院(国标代码10480)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河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和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办学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校本部);许昌市兴华路2111号(医学院校区)。第三条 学校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计划3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第九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1.美术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绘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体育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各专业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对口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中职类为语文、英语合卷)成绩、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四条 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分专业学费标准暂定如下:普通本科专业:文科3400元/生·学年,理科3700元/生·学年,艺术类5700元/生·学年,体育类3700元/生·学年,医学类45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文、理科14000元/生·学年,视觉传达设计16000元/生·学年,舞蹈学15000元/生·学年。普通专科专业:旅游管理3300元/生·学年,医学类44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文、理科110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13000元/生·学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年制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学年800—1000元。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第十七条 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3.许昌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每生每学年2000元。4.许昌学院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在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等科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奖励额度从100元到1500元不等。第十八条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3000元。2.临时困难补助:为帮助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学习、生活中的暂时性经济困难。3.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高校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一般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大学生村干部、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的学生,期满后可通过学校及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许昌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度许昌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许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374—2968818  监督电话:0374—2968720 学校网址:https://www.xcu.edu.cn 详情
许昌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许昌学院(国标代码10480)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河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 和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办学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校本部);许昌市兴华路2111号(医学院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授课地点在校本部。第三条 学校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计划40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第九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1.美术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绘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体育教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各专业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对口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中职类为语文、英语合卷)成绩、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四条 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因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现将学校分专业学费标准公布如下:普通本科专业:文科类4400元/生·学年,理工类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8000元/生·学年,医学类5500元/生·学年,体育教育4400元/生·学年。对口本科专业:参照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体育教育4400元/生·学年、音乐学80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4400元/生·学年、酒店管理4400元/生·学年。普通专科专业:医学类4800元/生·学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年制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土木工程(与美国俄勒冈理工学院合作办学)14000元/生·学年,人力资源管理(与加拿大卡普顿大学合作办学)14000元/生·学年,舞蹈学(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1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市场营销(与加拿大荷兰学院合作办学)、音乐教育(与美国蒙大拿州立大学(比灵斯)合作办学)11000元/生·学年,护理(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合作办学)120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与美国蒙大拿州立大学(比灵斯)合作办学)13000元/生·学年。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与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土木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普韦布洛分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等8个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学年800—1000元。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第十七条 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3.许昌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每生每学年2000元。4.许昌学院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在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等科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奖励额度从100元到1500元不等。第十八条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3300元。2.临时困难补助:为帮助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学习、生活中的暂时性经济困难。3.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高校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一般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大学生村干部、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的学生,期满后可通过学校及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许昌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许昌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许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374—2968818 监督电话:0374—2968928学校网址:https://www.xcu.edu.cn 详情
许昌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许昌学院(国标代码10480)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河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和“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办学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校本部);许昌市兴华路2111号(医学院校区)。第三条 学校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本科预留计划2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考生。第九条 学校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对不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第十条 退档原则:学校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不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一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录取规则: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美术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绘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7.体育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以上各专业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日语专业要求是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十四条 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学校各类专业学费标准如下:普通本科专业:文科3400元/生·学年,理科3700元/生·学年,艺术类5700元/生·学年,体育类37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文、理科14000元/生·学年,视觉传达设计16000元/生·学年,舞蹈学15000元/生·学年。普通专科专业:旅游管理3300元/生·学年,医学类44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文、理科110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13000元/生·学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年制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学年800—1000元。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第十七条 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3.综合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每生每年2000元。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在德育、学习、科技、体育、艺术及考研等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奖励额度从100元到1500元不等。第十八条 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2.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高校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一般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大学生村干部、特岗教师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或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许昌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许昌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度许昌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许昌学院招生委员会。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374—2968818 监督电话:0374—2968713学校网址:http://www.xcu.edu.cn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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